通知通告

关于印发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秘书处各部门职责的
中民医药会办〔2016〕44号
 
关于印发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秘书处各部门职责的通知
 
    为方便联系工作,以更好地提供服务,现将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秘书处各部门职责(见附件)发给大家,请根据各自工作内容联系相关部门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民族医药学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5月17日
 
 
 
 
 
附  件:
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秘书处各部门职责
 
(一)综合办公室(联络服务部)
1.负责全国会员代表大会、学会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等有关会议的组织。
2.组织制定学会有关工作制度,负责文件起草、公文运转、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3.负责学会财务管理工作,包括各分支机构财务专户的管理。
4.负责签订理事单位协议书,发放理事单位证书、标牌等。
5.负责理事单位(团体会员单位)会费和个人会费收缴归口管理工作。
6.负责学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推荐表的发放登记等工作。
7.负责学会网站日常管理工作。
联系方式 
部门人员:王建中主任   刘卫东   禹雪13466549178 
   电话:(010)52838092
   传真:(010)84044361
   邮箱:zhbgs843@163.com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大白楼843室
邮编:100700
 
(二)分会会员部
1.负责分支机构筹备、成立和换届等工作。
2.负责分支机构理事会人员证书、个人会员证书的管理、发放、上网查询等工作。
3.负责分支机构日常组织建设管理工作,包括办理理事会人员调整、增补相关手续。
4.负责指导督促各分支机构秘书处的建设工作。
5.负责指导协调各分支机构理事单位的发展工作。
6.负责分支机构组织建设方面的考核工作。
联系方式 
部门人员:张麒萱  13552851432
电话:010-64014411-3377
邮箱:bgs845@163.com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大白楼845室
邮编:100700
 
(三)学术培训部
1.负责制定印发各分支机构年度学术活动计划。
2.负责管理指导各分支机构举办学术会议和培训活动。
3.负责管理指导民族医药中医药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。
4.负责组织各分支机构建立学组并开展相关活动。
5.负责组织民族医药科研立项工作。
6.负责组织民族医药学术著作奖的评选工作。
7.负责协调、推动相关报刊主办、指导与学术专栏策划报导工作。
8.负责各分支机构学术建设方面的考核工作。
联系方式 
部门人员:刘玉玮主任  13693397090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郭慧娟      18210831011
电话:(010)84044362(兼传真) (010)52854594
   邮箱:xueshubu852@126.com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大白楼852室
邮编:100700
 
(三)事业发展部
   1.负责民族医药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。
   2.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医药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。
   3.负责民族医药标准规范的发布。
   4.负责组织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。
   5.负责指导管理各分支机构开展的公益活动。
   6.负责各民族医药分支机构标准化方面的考核工作。
   7.负责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联系方式 
部门人员:刘颂阳副主任   13911642944 
          侯玉杰         13439029286
电话:(010)64073102(兼传真) 
邮箱:syfzb2012@163.com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大白楼854室
邮编:100700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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